新华报业网讯 我省2011年选拔优秀专科生转本科学习工作即将启动。今年我省高职学生“专转本”计划共13000人,安排在普通民办高校(含独立学院、民办二级学院)。今年我省还继续开展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退役士兵“专转本”工作,计划300人,安排在民办二级学院。
今年我省“专转本”的选拔对象为: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,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,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二年级、三年级在籍学生(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);经市招生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,在本省各类学校的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;我省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。
针对上述三种选拔对象采取两种选拔方法:普通高职(专科)学生、我省具有普通高职(专科)毕业学历的退役士兵“专转本”实行全省统一考试选拔的办法;五年一贯制高职的五年级在籍学生“专转本”在学生符合条件、自愿报名的基础上,由接收院校组织考试,择优录取。
2011年“专转本”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。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,按照教育部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,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,不得跨门类报考。每生最多可申报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。
考试科目及分值。文科(英语、日语类)、艺术类考试科目:语文(150分)、英语(日语)(150分)、计算机(100分);理工科类考试科目:数学(150分)、英语(150分)、计算机(100分)。满分为400分。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。省控线按文科类、英语类、日语类、理工科类、艺术类分别划定。考试时间定为2011年4月23日。
“专转本”学生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学习。各院校必须单独为“专转本”学生组建班级,不得插班学习。普通高校“专转本”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同专业学生实行相同标准。退役士兵“专转本”学生学费与接收院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学生同一标准。“专转本”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。“专转本”学生到录取学校报到后要求返回原校的,视为自动放弃学籍。“专转本”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,享受与转入学校本科生同等待遇。“专转本”学生毕业时,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。
作者:王晶卉